工作动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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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政府召开会议部署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
日期:2010-03-11
发布单位:南京市农业资源开发办公室  作者:田 波

       

      3月9日,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部署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,全面贯彻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。市政府副秘书长瞿为民主持会议并讲话,市农林局副局长方中友、农业资源开发办公室主任夏功年、国土局副局长许明、水利局副局长刘克利,各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、农业资源开发局局长,以及部分农林部门领导等参加会议。
      会议认为,高标准农业建设是一项功在当代、利在千秋的实事工程、惠民工程,各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,把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全市农业“1115”工程计划的重要内容,尽快成立以区县分管领导为组长、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等任副组长、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,建立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机制,加强工作组织协调力度。
      会议指出,各区县要按照省下发的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开展工作,把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当成实事抓紧抓好,以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为契机,深入田间地头,认真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调查摸底工作,真实了解现有高标准农田的规模、范围、地块,全面掌握拟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区域、有利因素和主要障碍因素,做到掌握实情、突出实效。
      会议要求,各区县在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过程中,要注重与当地有关发展规划相衔接,充分考虑区域发展和规划定位,注重以产业理念推动工程建设,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优势产业发展相互促进;注重统筹相关项目资金,做到资金整合集聚、相对集中投入,提高项目建设标准。同时,要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主体作用。
      会议明确提出了此次规划编制工作的时间节点,要求各区县统筹安排,抓紧时间,及早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,3月底前上报规划区域初步方案及高标准农田现状情况,5月底前完成相关数据统计、编写规划文本、绘制规划图件并报市审核,6月份由市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区县规划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论证。
      会议强调,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要充分发挥区县政府职能作用,市级相关部门做好协调服务工作,总体工作由市农林部门牵头,市农业资源开发部门具体负责,其他相关涉农部门密切配合,切实强化具体业务指导,合力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。